炎陵县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信息来源:县法制办   作者:县法制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0-10-12 17:02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炎陵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法制办根据省、市就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认真安排部署,目前,已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经对2010年6月30日之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最终清理结果: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12件宣布失效,7件予以废止,59件继续有效,10件重新公布,14件要求修改;部门规范性文件中有106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42件继续有效,11件重新公布。
 
针对本次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高的要求,为及时完成本次清理工作,县法制办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做好组织安排,促使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在征求意见阶段,以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为难清理工作的通知》(炎政办发[2010]41号),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原则、清理步骤等相关工作。二是广泛发动部门参与,避免清理过程中清理机构按照目录草率提出意见的弊端。要求各部门对部门内部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系统清理,并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到法制办登记备案;同时,要求由各部门拟稿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三是创新工作方法,保证了清理工作高效率的完成。针对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在下发通知的同时将2008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一并附上,极大地方便了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上报工作。
 
下一步,法制办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相关后续工作,对需重新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起草和报送工作。
(责编:廖常书    监审:彭新平)
 
 

声明:如需转载炎陵政府门户网文章,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同意,否则禁止转载。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