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信息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6-29 08:58
分享到
近日,炎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此案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永初担任审判长,并邀请部分驻炎省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同步直播,营造从严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强大声势和坚决遏制此类犯罪滋生的决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某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庭审结束后,县法院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审评议座谈会,代表们对案情进行了细致分析和讨论,对法庭的庭审前准备、庭审程序、审判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此次公开宣判,进一步营造了从严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高压态势。
近年来,县法院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将司法工作自觉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各界监督。通过旁听庭审让代表和委员们近距离了解了法院的审判工作,促进司法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