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生育补贴政策 多举措降低生育成本

信息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3-1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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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在县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我县生育津贴保障政策和发放方式进行了优化调整。

  据了解,自2025年2月1日起,参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给女职工本人,让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能够更便捷、更快速地享受到生育津贴。自3月1日起,分娩医保补助额度大幅提高,顺产提高至4000元,难产(含剖宫产)提高至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女职工产前检查费从800元提高至1200元。新政策落实后,目前我县已有2名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成功申领生育津贴约7万元。

  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 张涛:

  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根据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核算,分娩或终止妊娠一年内可申领。如果产假期间女职工已在单位正常领取工资,则不能再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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