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部门共治形成源泉控管
信息来源:县税务局 作者:黎明丽 徐慧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7-09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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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行业相关税费的征收管理一直是炎陵县税务局征管过程中的一个难点。今年来,为有效加强资源税及相关税费的源头管控,逐步形成对河道采砂行业的规范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协调下,炎陵县税务局联合县财政局、环保局、水利水电局、自然资源局对全县河道采砂行业展开了综合治理行动。
经过各有关单位调研摸底、多轮商榷,明确了河道采砂行业管理“十定”,也对税费缴纳、监管流程等进行了规范。物价部门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砂石的基准价格,再由水利水电局核定每户纳税人的砂石开采量,将详细数据传输至税务机关,要求砂石开采纳税人依法依规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后,凭借完税证明再到水利水电局办理河道采砂加工生产许可证,年终,再由我局对砂石开采纳税人进行资源税及相关税费汇算清缴。目前,我局已顺利完成水利水电局移交的19户砂石开采业纳税人税费征缴。
“先税后证”的实施,完善了河道采砂行业税费的征管流程,有效堵塞了征管漏洞,是炎陵县局推进税收协同共治的一大成果。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河道采砂行业的管理,形成了源泉管税的良性机制,也为河流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