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严查野生动物经营行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工作 

信息来源: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   作者:李晟杰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1-2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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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病防治工作的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以及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株洲市森林公安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炎陵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炎陵县公安机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1月26日,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林业局野保站,组织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市场和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行动炎陵森林公安局共出动警力10人次,车次2台,对县城内农贸市场、宾馆、酒楼、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开展宣传与检查,要求各经营户、养殖场提高认识,加强防范,严禁将野生动物对外转运、贩卖、经营。要做好卫生、消毒防疫和垃圾处理,严禁非法猎捕、运输、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对未经许可的经营行为,一律予以依法查处。


  [责编: 邹密   校稿: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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