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一手抓疫情防控 一手抓企业服务
信息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陈邝娜 陈晓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2-11 16:37县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在抓好疫情防控,做好各无物业小区的摸排、值守、消毒等工作的同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统筹抓好就业、社保等各项人社工作,积极服务企业,为温暖企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发展做好人社服务。
一是积极发布企业复工复产时间。积极与县科工信局、九龙工业园区及各企业对接,统计园区各企业的复工复产时间,通过劳务经纪人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企业的复工复产时间,提高知晓率。
二是积极做好线上招聘工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企业用工,特别是对保障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品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安排专人对接,充分发挥互联网服务功能,通过线上招聘等活动,全力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一是加强线上招聘公众号建设,通过远辰招聘公众号开展线上招聘。二是强化全县企业用工信息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布。通过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把招聘信息宣传到村、组。通过干部职工的微信群、朋友圈、QQ群等渠道扩大招聘信息宣传面,从而实现县、乡、村宣传全覆盖。三是加强网上应聘互动。对网上求职者及时跟进对接,根据其要求和自身条件推荐适合的岗位。
三是积极做好社保服务工作。在各企业群中广泛发布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单位,企业养老保险未申报缴费工资的,其参保职工暂以上年末缴费基数作为缴费工资,按暂定基准值保底封顶为基数,待疫情结束后再由单位申报缴费工资。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未按时缴费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可在疫情结束后缴费,不加收疫情期间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延迟征收的滞纳金,缴费通知单据有效期不变,登账期暂延长为两个月(即两个月内有效)。
四是积极编发致返岗劳动者的一封信。编发《春暖花开平安就业——致返岗劳动者的一封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号召返岗劳动者做好个人防护,告知求职者线上招聘求职方式,公布劳动维权电话,号召遇到困难的劳动者理性维权。
五是积极进企业督促防控。在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黄建中的带领下,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和科工局、九龙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一同进入株洲和昌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等企业督查企业复工复产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认真检查企业防控措施是否到位,向企业负责人传达市、县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精神,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前置条件和开工前疫情防控准备,要求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相关人员隔离、体温监测、口罩佩戴、室内消毒、食堂分散用餐等防控措施。
[责编: 邹密 校稿: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