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 助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何佩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26 10:52 为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工作在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县委编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教职工编制规范管理的各项要求,立足实际,创新配置编制资源、科学调配师资力量、规范管理教师队伍,助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一是规范调整机制。充分赋予教育部门用人用编自主权,对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一年一调”。合理调配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着力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配置。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县委编办每年调整一次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县教育部门根据全县各中小学校生源变化情况及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交编制调整报告,由县委编办在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后与县教育部门联合发文,报同级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二是动态调整优化配置。认真做好本年度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工作,在不突破现有教职工编制总量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标准对全县19所学校进行动态调整,调整时充分考虑师资力量薄弱和农村偏远学校编制少等因素,同时向新建设学校、扩班学校倾斜,用活用好编制资源,科学核定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做到编制调整与保证教职工有序流动的无缝衔接,优化教师配置、提高教育效益、改进教育质量助推教职工编制使用效益持续提升。
三是落实专编专用。强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定期对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及时掌握各学校编制空编情况,避免教师“断档”和年龄“断层”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配强配足学校教师力量,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公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