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税务局:绿色税政助企业,生态建设谱新篇
信息来源:县税务局 作者:王湘麒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9-07 10:31 生态环境关系民生福祉和民族未来。近年来,炎陵县税务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绿色税收政策,助力地方经济绿色发展。
叠加政策红利,“被动减排”变“主动治污”
自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以来,炎陵县税务局与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炎陵分局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全面掌握全县污染排放企业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多轮政策宣传,让相关企业对环境保护税“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政策导向有了充分了解,以税收为杠杆,推动企业向绿色、生态、健康、循环利用的转型。
2018年以来,我县有多家污染物排放大户投资升级了污染物处理设施和环境监测设备,如炎陵县鑫盛塑编有限公司、炎陵县华耀塑编厂新建了VOCs废气处理设施,炎陵县青天木业有限公司升级了锅炉废气治理设施,以上企业在投资了环保设施后,废气排放更加符合国家标准,既实现了清洁生产,又因污染物排放量下降少缴了环境保护税,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另外,升级污染物处理设施后,因为对外排放污染物的浓度低于国标规定的标准浓度,有多家企业享受了环境保护税政策优惠,如株洲金瑞锌材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以来累计享受相关减免2.2万余元,坚定了企业走节能环保转型升级道路的决心。“绿色税收”正在让越来越多的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绿色发展带来的实惠,在减轻企业税费成本、稳定扩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引导企业绿色发展方面的作用日益扩大,也为炎陵的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助力。
守护绿水青山,释放生态发展动能
除环境保护税之外,炎陵县税务局还充分利用资源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中涉及绿色环保的相关条款,联合炎陵县市监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打造多层次立体绿色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2019年针对未获许可私采滥采河道砂石的行为,我局联合相关部门,以发票税票为抓手,实施“先税后证”,摸清企业销售情况,要求违规开采砂石的相关企业补缴资源税3.5万余元,从经济层面严厉打击了私采砂石、破坏水系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炎陵县青林活性炭厂和炎陵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炎陵分公司作为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2019年至今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分别减免增值税66万余元和27万余元,激励了企业进一步深耕环保相关技术,实现环保效益正向循环;株洲炎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公共废水处理企业,受惠于从事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从2019年至今抵减应纳税所得额240余万元,有效支撑了企业的健康运营。
自从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来,炎陵县各项生态环境指标持续向好,2020年炎陵地区空气优良率为100%,与上年相比,空气优良天数增加0.8%,空气污染物浓度下降22.7%,县内各条水质监控断面和水源地水质全年保持了二类水质,这是炎陵县各个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的成果。炎陵县税务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落实好各项绿色税收政策,巩固绿色税制改革成果,拓展绿色税收调节的范围和力度,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为炎陵县的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