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发挥审判执行职能 助力生态补偿
信息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0-0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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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中村瑶族乡斜濑河龙渣段,县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执行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2名当事人在执行干警以及媒体的见证下进行公开道歉,并向河段投放鲢鱼、鳙鱼共计43尾进行生态补偿,承担破坏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修复的责任。
当事人 扶某某
我们知道这是违法的行为,我们按照法院的规定,来河里放流增殖,以后做一个守法合法的好公民,保护生态人人有责。
据了解,今年3月,2名当事人在中村瑶族乡龙渣河段非法捕鱼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发现并当场抓获,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罚金三千元到四千元不等,并要求他们向中村瑶族乡斜濑河龙渣段水域投放鲢、鳙鱼种43尾。
近年来,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对使用非法捕捞行为“零容忍”,对非法捕捞行为“重打击”,在判处被告人罚金的同时,判令其购置鱼苗的方式增殖放流进行生态补偿,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