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践行长江保护法 守护绿水青山
信息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张晓婷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1-1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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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炎陵县水利局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多次开展小水电生态放流督查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9家水力发电企业未严格执行生态放流,此行为违反了《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我局对此类行为共作出经济处罚10万元整,有效震慑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更好地宣传了《长江保护法》。
2021年实施的《长江保护法》是我国在法律中首次建立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制度。落实生态下泄流量,对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助推《长江保护法》落到实处,守护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