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 还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
信息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2-27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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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12月2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生鲜灯”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将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生鲜肉菜经营店、熟食店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生鲜区域照明灯具进行严格辨别检查,坚决禁止使用误导消费者产生错误感官认知的“生鲜灯”。对于检查中发现使用“生鲜灯”的违法经营单位,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并整改到位,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彻底消除误导消费者的“美颜神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