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
信息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6月25日,炎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
经查,2022年6月至2024年1月期间,被告人陆某先后向四人四次贩卖冰毒,并从中获利2900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贩卖冰毒四次,获利2900元,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情节严重。综合全案事实,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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