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兜底”保障让困难群众生活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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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6-16 08:28株洲日报记者 黎世伟 通讯员/张和生 魏敏 钟勇 欧阳金平
“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现在我可以安心生活了。”炎陵县十都镇良田村贫困户朱兰平跟记者聊起现在的日子,欣慰地说。
朱兰平孤身一人,身患心脏病、甲亢等疾病。2016年,村里将其纳入社会保障兜底户,享受240元/月的兜底保障金。次年,又让她享受易地搬迁政策,住进山下的新房。
社会保障兜底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护网。近年来,炎陵县加快完善政策体系,从解决制约百姓幸福的障碍入手,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聚焦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殊群体和档外边缘户、重病、重残等对象,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精准认定各类救助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农村低保,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要不是低保和残疾补贴,我真不知道这个家怎么撑下去……”近日,下村乡云里村54岁的李满喜感慨地说。他是听力与言语一级残疾人,妻子是二级智力残疾人,儿子在读初中,家里入不敷出。2019年,通过乡、村两级审核,李满喜家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对象为全家3人。目前,他家每月可领取615元的低保金和240元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兜底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炎陵县统筹各类保障措施,逐步建立综合保障体系,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保障他们不愁吃、不愁穿。
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的横到边、纵到底、全方位、多层面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兜底对象基本生活得到全面保障。截至目前,炎陵县共认定农村低保对象1344户298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52户2560人(含社会保障兜底304户546人),占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的86%,为更多有实际困难的贫困户兜了底。同时,适时提高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60元/月,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提高到230元/月。
集中供养,让五保老人安享幸福晚年
走进垄溪乡敬老院,就像走进了一个大花园。这里到处窗明几净,绿植花卉生机盎然,地面干净整洁。餐饮区、居住区、娱乐区、保健区一应俱全。老人们三五成群,或在打牌娱乐,或在运动健身。65岁的黄晓英说:“敬老院的环境好,服务好,吃喝现成,我住得省心、舒服。”
垄溪乡敬老院因其设施完备、环境幽雅,被评为“星级”敬老院。如今,在炎陵县,这样的“星级”敬老院有15所,总床位数达到了609张,集中供养对象22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36%,实现了“星级”敬老院乡镇全覆盖。
炎陵县有老年人口3.8万人。随着青年人外出务工、创业,农村空巢老人、留守老人逐渐增多。如何帮助这些老人,特别是特困人员安度晚年?近年来,炎陵县将农村敬老院建设作为民生大事来抓,按照集中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服务人性化的要求,先后投资200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5所,让符合条件的五保老人集中入住供养。
该县积极夯实县、乡、村三级责任,确保照料、看护责任全面落实。不断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医疗等方面的补助标准,完善相关保障措施,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发放特困供养资金,集中供养标准2018年由6600元/年提至672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2018年由4400元/年提至4800元/年,2019年供养标准提高到7200元/年。县财政出资,将所有特困供养人员纳入医保与大病救助范围。
临时救助,救急解难暖民心
“要是没有临时救助,我就难以渡过这个难关了。”近日,跟十都镇晓东村贫困户李有名聊起临时救助,他发出这样的感慨。58岁的李有名独自生活,平时靠种地、打零工维持生活。去年冬,他因突发脑溢血,昏倒在家,幸亏当地村民将其紧急送医,他拣回一条命。当地政府采取“先行救助、后办手续”形式,将临时救助金3000元及时送到他手中,帮其解了燃眉之急。
近年来,炎陵县建立“救急难”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灾祸致贫、灾祸返贫。
在县本级开展临时救助的基础上,炎陵县下拨各乡镇临时救助资金,将临时救助小额审批权限委托各乡镇。临时救助审批工作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运作机制进行,依托县、乡两级社会救助窗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开公正。
结合实际解民难。精简救助程序,如出现突发性的紧急情况,可以先施行救助,后补办手续;扩大救助范围和救助方式。救助对象由原来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扩大到因重病、火灾、交通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临时性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