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炎陵出了个“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信息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1-1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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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全国597个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796名个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其中,炎陵1名个人上榜。司法部号召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听党指挥、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恪尽职守、担当作为、永远争创一流的执着追求,尊崇法律、践行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永葆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看看他的优秀事迹:

黄小平,男,中共党员,现任炎陵县司法局下村司法所所长,已在基层人民调解战线上走过了20多个春夏秋冬。工作上黄小平同志始终把消除矛盾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疑难纠纷,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2019年被司法部评为“‘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所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立足本职工作,筑牢基层维稳防线

多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黄小平深知农村许多矛盾纠纷均是因法律知识欠缺、法治意识淡薄引起的。如何让群众接受法律知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率,这是黄小平同志经常思考的问题。他利用法治宣传活动、精准扶贫工作和其他一切进村入户的机会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还亲自编写《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读本》和《农民工实用法律知识读本》小册子,并及时更新内容,每次下村入户时就带上,发给百姓。在日常的调解工作中,力争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了,矛盾减少了,他自己也成了从事法律服务的“内行人”,经常听到当地的百姓在日常谈话中说“小平都说了,这事我占理”“小平说了,这事要这么办”。

处置突发事件,敢于冲在第一线

“下村乡长远路发生交通事故,车上两人当场死亡。”2011年7月23日傍晚,黄小平正准备去食堂吃晚饭,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往现场了解事情缘由。原来,当天上午11点,江西省新余市刘某、黎某驾驶一货车往金力铁合金厂运原材料,行驶至炎陵县下村乡长远村路段时发生车祸,刘某、黎某不幸当场死亡。因无事故责任方,死者家属要求金力铁合金厂承担责任,金力铁合金厂认为与死者仅存在买卖关系,无劳务关系,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就事故责任、赔偿金、死者安葬费用产生纠纷。死者30多位家属迅速聚集现场,扬言乡政府不处理好就要抬尸闹县政府讨要说法,矛盾迅速激化。

黄小平经详细调查,交通事故为驾驶员单方责任,下村乡金力铁合金厂与死者仅为买卖关系,对事故确实没有责任。为此,他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将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解说给家属,让死者家属弄清事故责任;另一方面,积极做厂方思想工作,让厂方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

经过两天两夜的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一场突发事件,就这样圆满处理了,有效地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发生。

(图为黄小平同志处理日常调解工作)

维护群众利益,走进百姓心间

“帮百姓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是最有意义的。”黄小平经常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关乎群众利益的事情,他从来不含糊。

2019年9月20日下午,10名在炎陵县下村乡进行林木砍伐作业的贵州籍农民工来到该乡司法所向黄小平反映,承包该山场林木砍伐的茶陵籍老板陈某无故拖欠工资,正值开学季,他们都等着结工资回家给孩子交学费。

黄小平得知情况后,立即向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并联合乡派出所、劳动保障站、综治办等部门进行详情调查,调查显示陈某确实借天气不好未运送木材等原因没有及时兑现民工工资。在确定陈某确实拖欠了10名贵州籍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黄小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多次找陈某要求其兑现所欠工资。经过黄小平的多次劝解,陈某最终兑现了所拖欠的7.22万元工资,10名贵州籍农民工满意地踏上了回乡的归程。

黄小平同志就是这样一位爱岗敬业、倾心为民的司法所长、基层调解委员会主任。其所负责的辖区在他任职期间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及集体上访,民间矛盾纠纷实现了“零激化”。他倾心为民、忘我工作的形象已深深地印在了百姓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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