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公开程序进行预先保密审查。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未确定的,视为同意公开。
四、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五、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会同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是否公开;对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可会同同级工商部门确定是否公开;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应在公开前征求权利人的意见,确定是否公开;对一些敏感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是否公开。
六、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程序:拟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签发。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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