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境内新增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向社会的公示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0-13 17:00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集中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的总体部署,根据《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全省公安交警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炎办发〔2019〕82号文件、《炎陵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县交警大队将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设备将于10月20 日正式启用,现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址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红绿灯路口
1、炎陵路与霞阳路红绿灯电警路口;
2、井冈路与霞阳路红绿灯电警路口;
3、井冈路与解放路(含县府路)红绿灯电警路口;
4、文化路与解放路红绿灯电警路口。
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