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信息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0-2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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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炎办发〔2019〕19号)的规定,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承担炎陵县烈士褒扬、优待抚恤、退役士兵移交安置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违反烈士褒扬、优待抚恤、退役士兵移交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二)行政法规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烈士褒扬条例》

  3.《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炎陵县霞阳大道人武部院内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31-26230361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

  1.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清单编制表

  2.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执法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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