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2020年4座立即退出(部分退出)电站完成整改的公示
信息来源:县水利局
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水办[2020]17号)要求,炎陵县大水、大坪、洪水江、双奎4座立即退出(部分退出)电站已完成应拆除的水坝及相应设施设备的拆除工作,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现予以公示。
炎陵县水利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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