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0-26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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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炎陵县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炎办发〔2019〕24号)的规定,炎陵县教育局在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其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实施行政检查;

  (二)依法对民办学校违法办学行为进行查处;

  (三)依法对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依法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依法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法颁发学位、学历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依法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的作弊行为进行查处;

  (七)依法对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八)教师资格条例

  (九)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办公地址:霞阳镇井冈东路22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0731-22036215


  附件:

1.炎陵县教育局)责任清单编制审核稿

  2.炎陵县教育局执法人员信息表



  炎陵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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