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炎陵县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

信息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17 10:17
分享到

  参保时间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正常参(续)保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续)费的,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特殊情况在2021年2月28日前续费的,当月补缴次月享受待遇。

  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的人员不得中途缴费参保。


  缴费标准

  (1)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国医保发〔2020〕24号]。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缴费280元/人·年。

  (3)边缘户个人缴费140元/人·年。

  (4)特困人员、1-2级残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5)以下几种人员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新迁入户口的人员

  复转军人

  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的

  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

  刑满释放人员

  职工医保断保后的城乡居民

  排查发现建档立卡脱贫户或边缘户未参保的


  如何参保

  ◆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参保;

  ◆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如何缴费 

  (1)银行柜台(助农服务站):凭身份证(户口本)或社保卡到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银行、工商银行等炎陵县各网点缴费,以银行收款凭条为缴费凭据。

  (2)智能POS机缴费:缴费人通过银行智能POS机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

  (3)下载“湘税社保”APP或扫码“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缴费,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4)手机银行或手机微银行缴费: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注:缴费时如提示无参保信息、多条参保信息或参保信息有误的,请到乡镇或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或修改参保信息后再缴费。


  “湘税社保”二维码


  “湘税社保微信 ”小程序


  医疗待遇 

  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累计最高补偿额为30万元,合计45万元;门诊统筹累计最高保险金额为420元;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累计最高保险金额分别为360元和600元。


  信息变更

  需变更参保信息的续保人员,须先到原参保社区或乡镇办理信息变更后,再缴费续保。


  咨询电话

  0731-26238858(炎陵县税务局)

  0731-26232902(炎陵县医保局)


声明:如需转载炎陵政府门户网文章,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同意,否则禁止转载。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