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炎陵县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的公示

信息来源:县就业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2-18 11:54
分享到

  根据湘政办发[2020]20号文件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我中心已对16家中小微企业按上年度缴费的50%拨付了稳岗返还,现根据文件要求,对这16家企业按上年度缴费的100%返还。现将拟拨付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七天(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

  监督电话:0731-22542808



  炎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2020年炎陵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
序号单位名称2019年实际缴费额    2019年裁员比例返还比例返还金额    备注
1炎陵县宁康大药房4132.870.00100%2066已返还50%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炎陵县支行61658.970.00100%30829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炎陵支公司 12316.585.26100%6158
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炎陵石油分公司3626.550.00100%1813
5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炎陵县分公司4030.970.00100%2015
6炎陵县自来水公司20514.150.00100%10257
7炎陵新华联神农谷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343.080.00100%172
8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炎陵县分公司424.710.00100%212
9株洲昊坤硬质材料有限公司4527.600.00100%2264
10炎陵新奥燃气有限公司6669.900.00100%3335
11炎陵县快捷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10475.960.00100%5238
12湖南思凯乐神农服装有限公司1766.290.00100%883
13炎陵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71356.400.01100%35678
14炎陵县自来水公司给排水安装分公司6432.750.00100%3216
15炎陵县鑫宏源代理记账咨询有限公司514.620.00100%257
16株洲托普硬质合金材料有限公司2310.000.00100%1155


声明:如需转载炎陵政府门户网文章,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同意,否则禁止转载。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