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县境内新设两处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驾驶时未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红绿灯路口禁止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向社会进行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8-3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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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县境内新设两处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驾驶时未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红绿灯路口禁止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向社会进行公示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的违法行为,优化道路交通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发[2019]82号文件以及《炎陵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有关规定,现对炎陵县境内新设的两处红绿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向社会公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后(9月6日)正式启用,届时将对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路口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后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依法处罚。
一、城区红绿灯交通违法抓拍监控路口共2处
1、炎陵县霞阳路与书香路红绿灯电警路口(炎陵中学路口);
2、炎陵县井冈路与梅冈路红绿灯电警路口(一中门口)。
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