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县九龙工业园管委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0-1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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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1日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 第4号)要求,现将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炎陵县九龙工业园管委会

  项目地点:株洲市炎陵县九龙工业园

  二、建设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炎陵县九龙工业园管委会

  通讯地址:炎陵县霞阳镇星潮村中兴路1号

  邮编:412500

  联系人:刘方成

  联系电话:13574246839

  邮箱:282600518@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

  邮编:412007

  联系人:文女士

  联系电话:15886399088

  邮箱:2578859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现场调查踏勘、收集资料、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整理,环评报告书编制,上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二)主要工作内容。总则;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如规划方案中包含具体的建设项目,应给出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要求和简化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说明公众意见、会商意见回复和采纳情况;归纳总结评价工作成果,明确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以及优化调整建议和调整后的规划方案。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五、公众意见表

  表格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并在有限期内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以上公示的电子邮箱内。)



  炎陵县九龙工业园管委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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