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民政局2021年1-11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表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1-1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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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指标名称全年任务目标实际完成城市低保农村低保
1-11月累计保障人数(人)1-11月累计支出资金(万元)1-11月累计月人均救助水平(元)低保标准(元/月)1-11月累计保障人数(人)1-11月累计支出资金(万元)1-11月累计月人均救助水平(元)低保标准(元/年)
炎陵县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全县全年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550元每月、城市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402元每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320元每年、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30元每月。截止到11月30日,全县城市低保标准为550元每月、城市低保人均救助水平达到402.7元每月,完成率分别为100%、100%;农村低保标准为4320元每年、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达到   231 元每月,完成率分别为100%、100%,全县每项指标均达到考核要求。10712431.3382402.755035191813.40452314320
公示单位:炎陵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731-26225969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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