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2021年地方临储超标粮食收购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1-11 16:52
为贯彻落实"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政策要求,切实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和食品安全红线,保障农民利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动炎陵县2021年地方临储超标粮食收购,现将相关收购政策公告如下:
一、收购政策
1.检测指标:出糙率、水分、杂质、镉含量等。实行分仓储存、分类处置。
2.收购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2年1月31日。
3.收购标准:2021年生产的中晚籼稻,质量等级在三等以上(含三等)。
4.收购价格:镉含量在0.2-0.4mg/kg的粮食价格为117元/百斤;镉含量在0.4mg/kg以上的粮食价格为105元/百斤(以上均为到库价)。
5.收购地点:马安山粮库P4/P5仓。
6.收购原则:走"一卡通"程序,先检后收,溯源登记。粮农售粮时必须提供""三证",即县内种粮农户身份证,产粮所在地村委会证明材料,产粮所在地乡(镇)证明材料。
二、结算付款方式
1.所有粮款全部采用网银支付方式及时兑付。
2.售粮者一律凭个人二代身份证和与身份证一致的银行账户(银行卡或存折)结算。
三、注意事项
1.水分标准:控制值为13.5%,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高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水分超过14.5%的,不得收购。
2.杂质标准:控制值为1%,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对杂质超标的粮食,须通过"两清、两吹、多扫"整理达标后方可收购入库。
3.三等以下中晚籼稻、非2021年生产的中晚籼稻以及非本县产粮食,不属于收购范围。
4.为方便粮农售粮,售粮可预约,联系电话:13786343349(霍先生)。
炎陵县神农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