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拟申报小微企业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象的公示

信息来源:县就业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1-1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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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长银发〔2017〕10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规定,2021年11月"株洲和昌稀有金属有限公司"向县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200万元,审批通过贷款额度200万元。现将拟贴息对象情况进行公示:株洲市和昌稀有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1日,公司主要进行金属铌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带动就业22人,其中吸纳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5人。公示期为 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22542808 

  电子信箱:yljyfwzx@163.com



  炎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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