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炎陵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2021年炎陵县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9-30 16:49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炎陵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2021年炎陵县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省市驻炎机构:
《2021年炎陵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2021年炎陵县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推动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2021年炎陵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2021年炎陵县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逐项核实各乡镇行权现状,文件中所明确的事项原则上要求全面落实承接到位,目前尚在县级行使的权力事项,要依法向乡镇下放、调整到位。
二、县直各部门,市直驻县各单位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和自身承接能力,按照职责事项准入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赋权事项,切实加大赋权力度,做到"应放尽放",各乡镇对赋权事项实现"应接尽接"。
三、县直各部门,市直驻县各单位要将赋权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乡镇做好对接,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政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要加强对乡镇权责事项运行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依法高效运行,统筹规范政务服务标准。
四、各乡镇要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应用,结合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相关要求,在一体化平台梳理发布权责清单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高频民生事项"就近办",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布。
五、各乡镇要以"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着力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承载功能,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理,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帮(代)办"等服务举措,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六、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要加强清单事项履职情况的监管,对需要提交上级层面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可按相关程序上报县政府研究解决。
附件: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