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炎陵县各公共场所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1-25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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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经营场所:

近期,周边地区多地发现新冠肺炎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有效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生产经营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请严格按规定落实入口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督促进人员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对未戴口罩、无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拒绝入内。

2.如您是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请拒绝健康码为红、黄、蓝码人员进入。

3.请定期对您的场所环境实施消毒消杀,做好清洁记录,保持人员密集区域的通风透气,督促工作人员按要求定期核酸检测。

4.请您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工作。

5.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企业,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涉及个人和企业的核酸检测、交通转运、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一切费用自行负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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