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专项检查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2-0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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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扎实做好“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株生环委办〔2022〕64号),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区内的石禾坪电站、大院电站、西坑电站、岭下电站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均未建立危废暂存间,未按要求进行处理。特别是石禾坪电站的废机油随便堆放在露天场所,没有任何防护处置措施。
责任单位:炎陵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督促电站加强废机油管理,并妥善处置。
完成情况:石禾坪电站、大院电站、西坑电站、岭下电站这4座电站在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中被列为2022年限期退出类电站。电站拆除前已督促电站将废机油移入专门的房间保管,并加强管理。其中石禾坪电站、西坑电站、岭下电站废机油已于2022年10月拆除后运往水口电站油库妥善保管;大院电站因其升压站须保供运行,废机油暂存站内库房保管。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
受理部门: 炎陵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731-26222434
联系地址:炎陵县炎陵东路01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