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26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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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问题: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有些地方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第一轮督察反馈后,湖南省仍有一些地方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拖沓应对整改工作。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时,没有真正形成自觉行动,部分整改工作抓得不紧不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责任单位:县委、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内化为自觉行动,真正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完成情况:1.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县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内容之一,县各级部门的政治站位不断提高。

  2.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为常态。

  3.出台了《炎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炎陵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定了《炎陵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方案。

  4.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问题已全部办结。对已办结的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问题,积极进行“回头看”、“后督察”等行动,确保已整改到位的问题不死灰复燃,不反弹,不成为新的隐患点,巩固办结成果。

  5.2022年成功创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

  受理部门: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或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6222223(县委办)、0731-26222271(县政府办)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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