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单(湘环督交(株)〔2024〕8号)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3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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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督导考核和验收销号等工作的通知》(株突环改办〔2023〕2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交办问题:“1.炎陵县桐睦采石场越界开采问题,调查时正在进行采矿生产,越界开采问题并未及时停止,企业、县自然资源局正在办理采矿区范围调整等相关手续,企业拟通过调整矿区范围,将越界开采区变更为规划开采区。2.越界开采区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采石场的右侧历史遗留矿山石料后裸露山体未进行生态修复工作,整个场区的生态恢复工作滞后”。

  责任单位: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目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生态修复到位,推进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加强矿山开采秩序和生态修复管理。

  完成情况:涉及《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单》(湘环督交(株)〔2024〕8号)交办的问题,截至2024年4月30日,经实地核实,已整改到位并上报销号资料。区域经过坡面修整、覆土、挂爬藤牵引网,植树、撒播草籽、栽植东茅草、栽植爬藤、培肥等措施整改,将新增林地3231.6㎡、边坡绿化4930.6㎡。

  以上整改工作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炎陵县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

  受理部门: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13874119997

  联系地址:炎陵县自然资源局206室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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