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三好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决定听证告知书

信息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12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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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好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未能按照《炎陵县2016年重点产业扶贫炎陵黄桃项目(三好公司)委托帮扶协议》的要求如期归还重点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本金及依约缴纳保底收益,已构成严重违约。以上事实有《炎陵县2016年重点产业扶贫炎陵黄桃项目(三好公司)委托帮扶协议》《炎陵县2016年重点产业扶贫炎陵黄桃项目(三好公司)资产保证与委托管理协议》《炎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申请表》《财政支付凭证》《催款函》等证据证实。

  为敦促你公司履行行政协议义务,依法收回重点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及对应收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单位拟对你公司作出要求限期履行行政协议支付协议约定款项并按同期LPR支付资金占用费的决定。

  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你公司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公司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公司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钟勇

  联系电话:13786343002



  炎陵县乡村振兴局

  炎陵县十都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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