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1-1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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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炎陵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方面。

  1.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1)权责清单方面。我局已完成本级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并在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对外公布。清单中对每一项行政权力,都逐一明确了法律依据、实施主体以及责任方式等要素。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明确规定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依据,民政局作为实施主体,对于违规行为需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同时,我局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对涉及的慈善组织管理等相关权责进行了调整。

  (2)负面清单制度方面。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在民政领域的社会投资、社会组织设立等相关工作中,确保没有超出负面清单范围的限制性行为。

  (3)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方面。严格遵循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对所有涉及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细致梳理。针对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展开了全面清理整顿工作。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逐一核查,确保其合规性。对于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了对其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要求其收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目前,所有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均在清单范围之内,不存在清单之外的收费情况。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果由检查部门录入至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积极与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行动。在对敬老院的安全检查中,联合消防部门对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进行全面检查,提高监管效率。逐步探索推进“互联网 + 监管”模式,将社会组织活动信息、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等纳入监管系统,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与“智慧监管”。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在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中,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强制企业入会和收取会费。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目前未发现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

  4.优化公共服务。

  (1)“一网、一门、一次”实现情况。在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方面,基本实现了“一网、一门、一次”。如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等业务,已经实现了一站式办理,大部分业务办理只需跑一次。

  (2)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制定并落实了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在民政服务窗口,完善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制度。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的首问责任,对于群众咨询,必须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3)“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在政务服务平台和民政服务窗口,均设置了评价渠道,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对于收到的实名差评,建立了专门的整改台账,整改率达到了100%。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方面。

  1.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积极构建完善的地方政府制度建设体系,确保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制度构建过程中,始终将党的领导置于核心地位,行政规范性文件从制定到修改的全流程,一旦遇到重大问题,都能及时向本级党委进行请示与汇报,以此保证制度建设方向的正确性。同时,紧密围绕地方发展的实际需求进行制度设计,充分彰显地方特色,着力增强制度的针对性、适用性与可操作性。通过积极探索“小快灵”“小切口”的制度建设模式,不断提升民政制度建设的质量与效率。

  2.提高公众参与度。我局高度重视公众在制度建设中的参与作用。对除依法应保密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尤其是那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确保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给予公众充分的时间表达意见和建议。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民政方面的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建议、提案,做到按时回复率达 100%,切实保障公众的参与权与知情权。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把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既没有超出法律、法规规定额外增加行政权力事项,也没有减少法定职责,使其权力边界清晰明确。同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到 100%,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法文件的出台。

  4.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报送备案,实现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 100%的高标准。密切关注上位法的动态变化以及上级政府的要求,对那些已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此外,实现本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的统一公开与发布,建立统一平台方便公众查询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局正在应用并生效的规范性文件有《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炎政办发〔2022〕34号)、《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炎陵县乡镇敬老院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炎政办发〔2022〕35号)。

  (三)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1.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权限与程序,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都有法可依。明确界定民政执法部门内部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构建起清晰的责任链条。对于赋予的执法权力,能够高效行使,同时也确保责任的切实履行。在执法实践中,通过建立健全的执法协调机制,避免了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使得执法权力与责任高度统一,树立起民政执法的权威性与高效性。在社会救助执法领域,明确了审核、审批、监督各环节的责任主体,确保救助资金的精准发放,做到权力行使不越位、责任履行不缺位。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1)在执法责任落实方面,严格遵循权责事项清单的要求。对执法职权进行了细致的分解,我局目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数为5人,确保每一项执法权力都能对应到具体的责任主体,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在案卷评查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规范的要求,对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通过案卷评查工作,对个别案卷文书填写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充分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2)为确保执法公正,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执法实践中,详细记录干预的时间、人员、方式以及涉及的案件等信息。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所有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相关的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证件后才能上岗执法。定期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和清理,确保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合法有效。

  (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方面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信访方面,配备专业的信访工作人员,对群众来访的信访事项进行详细登记、分类处理,并及时跟进处理进度,确保群众的信访诉求能够得到及时的回应和妥善的处理。在调解工作中,建立了与乡镇、社区、社会组织紧密合作的调解网络。对于涉及民政领域的纠纷,及时派出专业的调解人员参与调解工作,通过深入了解双方的诉求,运用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促进双方达成和解。

  2.普法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明确各股室、各岗位在执法过程中的普法责任,将普法工作与执法工作紧密结合。

  (五)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方面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学习,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定期组织专题学习会议、研讨活动等形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同时,积极开展学习宪法法律等工作,在班子内部营造浓厚的法治学习氛围。每个月至少安排1次集中学习,围绕宪法、行政法等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展开深入讨论,确保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将法治理念融入到决策、管理等各项工作环节中。

  2.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将宪法法律教育全面深入地推进到民政工作人员群体中。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定期推送宪法法律知识要点、典型案例解读等学习资源,要求局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民政行业普法考试,所有人员学分均已达标;

  (六)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方面 。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局党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年都会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通过这些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当前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明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上报情况。建立严格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在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全面梳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等。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上级部门能够及时了解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动态。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从政策制定、资源配置到具体工作的推进,都发挥了关键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法治思维的运用方面,无论是重大行政决策还是处理日常事务,都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互联网 + 监管”方面,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数据的采集和整合还不够完善,部分数据存在缺失和不准确的情况。

  (二)在跨部门联合监管中,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机制还不够顺畅,在联合行动的时间安排、检查重点等方面有时存在分歧。

  (三)在政务服务方面,虽然大部分高频事项实现了“一网、一门、一次”,但仍有部分复杂业务的办理流程需要进一步优化,存在办理环节繁琐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对“互联网 + 监管”的投入,加强数据治理工作,建立数据质量审核机制,确保监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快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开发,实现对民政事务的全面、实时监管。

  (二)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定期沟通会议制度,在联合监管行动前,充分协商确定行动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提高联合监管的效率和效果。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针对复杂业务,开展流程再造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增加巡查的频率和范围。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检查的合力。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建立问题台账,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炎陵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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