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炎陵县桐睦采石场生态修复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2-1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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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督导考核和验收销号等工作的通知》(株突环改办〔2023〕2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炎陵县桐睦采石场对越界开采区和历史遗留矿山石料裸露山体生态修复工作滞后,生态复绿效果不佳。

  整改目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生态修复到位,推进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加强矿山开采秩序和生态修复管理。

  完成情况:涉及《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切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结或销号的提示函》的问题,截至2024年12月10日,经实地核实,已整改到位并上报销号资料。区域经过坡面修整、覆土、挂爬藤牵引网,植树、撒播草籽、栽植东茅草、栽植爬藤、培肥等措施整改,新增林地3231.6㎡、边坡绿化4930.6㎡。

  以上整改工作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炎陵县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6日

  受理部门: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13874119997

  联系地址:炎陵县自然资源局206室


  附件: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炎陵县桐睦采石场生态修复问题验收销号意见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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