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信息来源:县气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1-0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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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本公告,请遵照执行:
一、为缓解我县森林防火压力和旱情发展,自2025年1月7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炎陵县气象局将在全县各乡镇适时开展火箭人工增雨作业。
二、在上述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内具备人工增雨作业天气条件时,希望所在乡镇政府做好人影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广大群众应相互转告,并负责做好各自家中老人、小孩作业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1、确保群众不在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2、发现故障弹或火箭弹残骸,严禁自行敲打、拆卸,以避免人员伤亡事故,要立即报告县气象局处理。联系电话:0731-26222297。
3、一旦发生人影作业意外事故,事故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以上政府和县气象局,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特此公告。
炎陵县气象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