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公示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7-17 16:32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新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发〔2025〕4号)有关要求,我县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重新制定工作,目前已形成炎陵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为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共识,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7日起至8月17日,共30天。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炎陵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字样)

  电子邮箱:1259770294@qq.com

  邮寄地址:炎陵县自然资源局203空间规划股

  邮编:412500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7日


  附件:炎陵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声明:如需转载炎陵政府门户网文章,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同意,否则禁止转载。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