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公示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7-1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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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新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发〔2025〕4号)有关要求,我县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重新制定工作,目前已形成炎陵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为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共识,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7日起至8月17日,共30天。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炎陵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字样)
电子邮箱:1259770294@qq.com
邮寄地址:炎陵县自然资源局203空间规划股
邮编:412500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