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申请销号的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8-21 12:01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思想认识上有偏差,株洲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不到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深,在认识和实践上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有的缺乏主动作为和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如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置问题,认为主要是历史、技术、财力等客观因素所致,整改标准不高;有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如砂石土矿非法盗采滥采问题,个别地方视而不见,打击偏软偏弱,导致屡治屡犯”问题。对此,炎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立行立改,全力抓好落实。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现申请销号。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炎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方案,迅速实施整改。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重大国家战略,不断强化新发展理念和生态环保意识,坚决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主要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我县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的决定》,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整改合力。
3.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深入剖析原因,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和“春雷行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分级、分步、分段推进解决,有力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三、整改工作进展及成效
1.炎陵县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到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通过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形式,专题学习、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奔赴一线调查、指导、督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制定出台了《株洲市炎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30年)》、《炎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2024年炎陵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档进位、升级创优”工作方案》、《炎陵县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对乡镇(场)领导班子下达了生态保护类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工作职责。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99,排名全省第三;地表水、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总体安全。
2.持续推进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置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1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和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工程建设。2025年,已启动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断提升了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
3.严厉打击滥采、非法开采等破坏生态行为。2021年,对桐睦采石场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采矿权人已完成对越界开采区域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整改。2024年,专家组对越界区域生态修复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炎陵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炎发〔2025〕4号)的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继续把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强的决心、更硬的措施,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举一反三,结合县情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全面、科学地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