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炎陵县物业维修资金存储利息分派到户和增值收益分配到统筹账户的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9-1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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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株洲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株建联字〔202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次将4751123.36元存储利息和增值收益进行分配,派息期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收益派发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分派情况如下:
1.对201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账户实际分派活期利息2771123.36元。
2.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分派增值收益640000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分派增值收益660000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分派增值收益680000元,合计三年分派1980000元。
3.以上两项总计分派4751123.36元,以后年度分派利率和增值收益分派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炎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