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0-20 10:58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株洲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株发〔2024〕8号)要求,督察反馈“交通部门绿色交通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反馈问题与整改标准,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预设目标均已达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基本情况
交通部门绿色交通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株洲虽然拥有南方最大的铁路货运编组站,但是公路运输占比高达90.7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86个百分点。制定的《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针对性不强。根据交通运输部柴油货车定位动态数据显示,2023年株洲市城区国Ⅲ以上柴油货车日均行驶里程达95万公里、居全省第三。
二、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株洲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株环发〔2025〕9号)文件精神,紧盯争创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考核要求,狠抓交通运输行业责任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淘汰目标,有效降低移动源污染排放。
三、验收标准
(一)进一步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二)2025年度强制报废期柴油货车淘汰率达到100%,2026、2027年临近强制报废期柴油货车提前淘汰率持续提升;
(三)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工作机制;
(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防止报废车辆回流上路。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全力推进绿色低碳交通。1.城市公交新能源占比达到100%纯电动化;2.智慧交通首次进入我县邮政快递行业,韵达快递投入20余万元新购2台“九识”牌无人驾驶小件物流投递车,每日往返东西片乡镇,达到有效降低支出成本目的;3.在老旧高排放营运货车的淘汰更新方面:已经完成2024年度4.5吨以上国Ⅲ标准营运货车报废3台,其中两台已经完成申报和发放补贴资金到位9万元(另1台因为道路运输证过期不能享受);2025年组织开展对全县4.5吨以上国Ⅳ及以下标准的营运货车数量的报废工作:其中国Ⅲ标准营运货车2台,此两台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已逾期未年审超过180天,已经采取注销道路运输证;4.5吨以上国Ⅳ标准营运货车共20台,现已将8台国Ⅳ营运货车补贴资料上报市局(截至目前仅报废的有7台,既报废又新购国Ⅵ标准柴油货车1台);4.推动移动源执法行动。严格落实Ⅰ/M制度,形成汽车排放“检测—维修—复检”闭环管理。
(二)进一步持续开展“守护蓝天”攻坚行动。持续进行汽修行业喷漆废气治理;加大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力度,严禁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城区通行,严厉打击禁限行区域机动车闯禁行为。截至目前,我县2025年达强制报废期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已100%完成。2026、2027年达强制报废期柴油货车已淘汰93辆,提前淘汰率达80.17%,在全市排名第二。
五、现场核查情况
经核查,已完成淘汰的车辆均按规定办理了报废注销手续,相关档案资料齐全。工作专班运行正常,各部门协作顺畅,“日调度、周通报”机制落实到位。路面执法检查中未发现已报废注销车辆上路行驶情况。
六、验收销号结论及下阶段工作建议
经过系统整改,督察反馈的涉炎共性问题“绿色交通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修订后的方案针对性、操作性增强;柴油货车行驶强度得到严格控制,车辆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全面完成,补贴政策有序落实。各项整改目标均已达成。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