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炎陵县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县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2-28 10:47各用人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湖南省残联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46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炎陵县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已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1-8级)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集中审核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5月31日(工作日)
咨询电话:0731-26221088
三、年审方式:
(一)网上申报: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new.hunan.gov.cn/),点击“法人服务”,在按服务部门分类中选择“残联”选项,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中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请各单位优先选择“零跑路”的网上申报办理方式。
(二)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可携带申报材料来县残联线下办理,现场自行通过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申报,扫描、上传资料,流程和“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一样,并且将申报材料留存在县残联。
四、申报材料
1.炎陵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表(窗口办理);
2.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窗口办理);
3.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在编证明材料;
4.上年度每月支付残疾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5.用人单位上年度为安排就业的残疾人缴纳的职工养老、职工医疗等社会保险有效凭证(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仅限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残疾职工认定时需要);
7.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的真实性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
五、相关说明
(一)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弄虚作假者将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
(三)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请劳务派遣机构登录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后再申报;
(四)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特此通告。
炎陵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28日
附件:
3.联网认证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