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29 13:20来源:县民政局浏览次数:字体:[ ]

炎陵县民政局

解读《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一、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需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明确要求:“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91号)明确要求:“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置改革过渡期,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超过50%”。《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8〕6号)明确要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株洲市地区只有炎陵县未下发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明确要求“要完善民办养老机构奖补政策,各地要落实建设补贴,并按实际接收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不区分民办养老机构经营性质,分档给予运营补贴,医养结合机构同等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二、过程

  一是认真学习研究外地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改革相关措施和做法。先后到广州市花都区、株洲市渌口区、荷塘区学习和了解公建民营、民办养老机构的经营形式、发展趋势、服务难点等情况。

  二是在综合研究、分析外地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市文件和我县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县民政局认真研究了《炎陵县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质量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三是开展征求意见。在《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质量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前期,也多次与乡镇民政工作同志进行过座谈和交流,乡镇大多数表示赞同和支持。

  三.《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质量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一)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外资准入、精简行政审批、优化市场环境、加快公办养老改革等方式促进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

  (二)大力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生活品质。通过加强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建设,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机构的发展。鼓励各乡镇(场)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三)通过发展智慧养老、医养融合、适老金融保险等方式建设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四)通过发挥规划引领、完善土地政策、加大财政补贴等方式切实增强政策保障能力。

  (五)通过加强服务监管、安全监管、资金监管和构建养老机构退出和失信人员惩戒制度等方式保证养老服务市场良性运转。


炎陵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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