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炎陵县自然资源局解读关于印发《炎陵县管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细则》和《炎陵县管控和查处违法用地工作细则》的通知
一、制定《细则》的必要性
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不仅严重破坏城乡土地和规划管理秩序,而且损害环境和形象,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隐患。为了加强我县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城乡建设秩序,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城乡品质,落实国家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及时处理全县城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依照2023年3月1 日施行的《株洲市管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株洲市管控和查处违法用地办法》第二条“株洲市管控和查处违法建设(简称“查控违”)工作 适用本办法,城市四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遵 照执行,其他县市区可按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细则,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后同步组织实施。”的要求,县政府研究起草《炎陵县管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细则》《炎陵县管控和查处违法用地工作细则》。
二、制定《细则》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株洲市管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株洲市管控和查处违法用地办法》。
三、《细则》制定的主要内容
《细则》制定的目的和依据,规定了适用范围、违法情形,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强化了巡查管控机制,规定了相应的执法程序,细化了责任追究制度.
四、《细则》制定过程
本《细则》数易其稿,并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一是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意见,参考了其他县的监管模式。二是向相关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了征求意见函20份。其中有县政府办、住建局2家单位电话告知无意见;农业农村局已书面表达无意见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霞阳人民政府提交书页修改建议共7条,对提出的修改意见,我们逐条进行研究论证,采纳了合理化建议3条,未采纳4条;其他13单位未反馈意见。三是送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县司法局提出了18点修改意见、1条建议,18点修改意见主要是对条款的合规性、语言表述严谨性提出修改,已全部采纳修改。形成了本《细则》。5月15日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工作按程序基本完成.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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