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炎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解读关于印发《炎陵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一、制定《炎陵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2年5月31日,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株洲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株建联字〔2022〕12号),2023年2月23日,株洲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株房维〔2023〕1号),均进一步规范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为我县制定实施细则提供了依据。
2022年9月-10月,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指出了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建议“根据《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完善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等管理制度”。
目前,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所采用的流程和表格与上级文件和要求不一致,与业主的满意度有差距,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不便和瑕疵。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管理,加强指导和监督,根据《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株建联字〔2022〕12号)文件精神,我县有必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二、《炎陵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依据
1.《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株建联字〔2022〕12号);
2.《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株房维〔2023〕1号);
3.《炎陵县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炎陵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炎房发〔2013〕19号)
三、《炎陵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过程
1.6月15日—16日,县住保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赴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和茶陵等周边县进行了学习考察,积极吸取好的做法和经验,借鉴了相关流程和表格。
2.7月份,县住保中心牵头起草了《炎陵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讨论稿),分别向县住建局和县住保中心相关领导和股室提交讨论,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3.7月底,形成了《炎陵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四、《炎陵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主要内容
《炎陵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明确了交存范围、交存标准和交存程序。二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程序。明确了申请主体和使用程序。重点是对使用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提出申请和使用方案、现场勘察和告知使用流程、费用预算和选定维修单位、表决和公示、回访和登记备案、签订施工合同和组织施工、组织验收、拨付资金等8个环节,并同步设计了13个表格附件。
炎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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