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炎陵县商务局解读关于印发《炎陵县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9 11:20来源:县商务局浏览次数:字体:[ ]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当前,炎陵县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面对产业规模偏小、产业链条不完善、要素保障受限等现实问题,亟须通过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提升项目质量、优化服务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制定《炎陵县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立足县域实际、抢抓发展机遇的重要举措,具体背景如下:  

  1.坚决遏制招商引资乱象,构建公平市场环境

  近年来,部分地区因招商行为不规范引发恶性竞争、资源浪费等问题。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招商引资“四个不得”禁令,亟须制定出台一个规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性文件,通过规范招引流程、强化决策审查、建立公开机制,推动招商工作透明化、法治化。  

  2.贯彻上级战略部署,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近年来,中央、省、市对招商引资工作提出新要求,强调以高质量招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紧密结合湖南省委“三高四新”战略、株洲市委“培育制造名城”部署,立足炎陵产业基础,聚焦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领域,细化落实产业链招商、存量招商等具体路径,确保政策方向与上级要求同频共振。  

  3.抢抓产业转移机遇,破解县域发展瓶颈

  当前,炎陵县面临链主企业不足、产业集聚效应弱等挑战,但同时在数控刀具、钽铌材料、文旅康养等领域具备独特优势。《意见》通过建立产业招引标准、完善项目评估机制、强化要素保障等举措,精准对接优质项目需求,提升招商科学性和实效性,助力县域经济补短板、锻长板。  

  二、制定的过程 

  1.深入调研论证。结合全县产业发展现状,组织相关部门赴园区、企业调研,梳理招商痛点问题,分析先进地区经验。  

  2.参考政策文献。参考《湖南省商务厅招商引资正面清单》等文件,并结合炎陵实际,草拟了本《意见》。

  3.政策衔接审核。严格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土地管理法规及环保要求,确保《意见》内容合法合规;同时对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发〔2023〕5号)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杜绝排除、限制竞争条款。  

  4.多方征求意见。经征求各乡镇、园区、县直部门及企业代表意见后,对草案进行了完善,重点优化了重大项目评估流程、要素保障措施等内容。  

  5.集体决策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确保政策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3部分11条,核心内容如下:  

  (一)规范招商引资行为

  1.规范产业和项目招引方向。建立科学规范的产业招引标准,优先引进符合县域产业规划、具备核心技术或市场优势的优质项目。明确环保、用地、投资强度等准入门槛,杜绝低效项目盲目上马。  

  2.完善重大项目事前评估。建立“七维评估机制”,从产业合规性、生态影响、主体资质等维度开展项目预审,强化源头把控。  

  3.完善招商引资决策机制。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推行“阳光招商”制度,定期公开政策兑现及项目履约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力提升招商引资质效

  1.支持产业链靶向招商,围绕数控刀具、新能源等优势领域绘制“招商图谱”,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2.做好“存量招商”,支持企业通过技改升级、并购重组释放产能,盘活闲置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可持续发展。  

  3.发挥特色优势招商,依托炎陵县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底蕴,找准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打造具有炎陵特色的产业集群。

  4.大力推进“湘商回归”,立在外知名人士和乡贤资源库,设立“乡贤招商专员”,负责对接乡贤资源,推动项目落地。

  (三)优化招商引资服务保障 

  1.构建大招商格局。明确“一把手”月度调度任务,形成县、乡、园区三级联动格局。  

  2.加强招商引资能力培养。加大招商领军人才和市场化招商机构培育引进力度,定期开展招商引资能力提升轮训,打造高素质招商队伍。

  3.大力推进以降本增效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巩固“企业办事不求人”“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围绕“地房人电钱证”要素配置,着力降低企业土地、用能、厂房建设、用人、融资等成本。

  4.完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常态化开展“走找想促”“三送三解三优”行动,实施招商引资重大问题集中会商,推动问题限期解决。

  四、制定的依据  

  《意见》的制定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同时充分吸收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主要依据如下:  

  1.《湖南省商务厅招商引资正面清单》

  立足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导向,参照省级正面清单明确的重点产业方向(如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等),结合炎陵县产业基础,细化形成县域招商政策,设定项目准入门槛,确保招引项目与省级政策同向发力。  

  2.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发〔2023〕5号)  

  (2)《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  

  (3)《株洲市产业链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五、重点条款说明

  (一)关于产业招引标准的衔接性 

  《意见》中“数控刀具、钽铌材料等优势产业”的划定,直接呼应《湖南省招商引资正面清单》中“先进硬质材料产业集群”培育要求,并新增“竹木加工、文旅康养”等特色产业条目,体现省级统筹与县域特色的结合。  

  (二)关于事前评估机制的法律合规性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意见》中明确将项目环评、规划合规性作为前置条件,确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无缝衔接。  



  炎陵县商务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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