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解读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
一、制定《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的必要性
近年来,炎陵县大气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不升反降,经申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我县开展走航监测和颗粒物成因解析,秸秆焚烧产生的颗粒物占比10.6%,秸秆焚烧是我县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禁烧常态、以禁促用”总体思路,经省生态环境厅和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
二、《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制定。
三、《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的过程
2025年4月中旬,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方案要求,聘请技术团队,对全市9个县市区进行划定资料收集、政府意见征集,6月上旬按照《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进行修改,同时经省环科院进行二次技术审查;按照相关程序,将预案征求意见稿递交给相关单位进行了意见征求,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通告》文本进行了定稿;并于6月15日组织相关股室对通告进行审查,形成了会议记录;根据审议意见形成通告送审稿。
四、《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主要内容
《通告》《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共有3章,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秸秆禁烧区、限烧区划分。明确划定了禁烧区、限烧区的范围。二是秸秆禁烧、限烧管控要求。明确禁烧区任何时间、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均不允许露天焚烧,需焚烧处理病虫害的需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明确了限烧区管控要求。三是管理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防治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的组织实施工作和印发查处。四是实施时间。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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