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关于印发《炎陵县居民自建房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切实规范居民自建房审批、建设行为,确保自建房质量和使用安全,特制定《炎陵县居民自建房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纠正自建房施工安全认识偏差、工作偏差。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对在建自建房的排查、整治和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机制体制。因此,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居民自建房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二、制定过程和依据
(一)制定过程:在《居民自建房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过程中,我们认真学习和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8号)《湖南省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审批管理指南》(湘工改办〔2023〕1号)《湖南省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农联〔2025〕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经广泛深入调研形成了《炎陵县居民自建房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初稿,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组织征求了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各乡镇(场)意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
(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8号)《湖南省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审批管理指南》(湘工改办〔2023〕1号)《湖南省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农联〔2025〕4号)。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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