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的公示
为切实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炎陵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炎陵县司法局关于选聘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的有关要求,按照选聘程序,经个人报名、县政府法制办和县司法局资格审查、综合考查等程序,并报县政府审定,共确定县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3名,现公示如下:
炎陵县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名单
张如泉 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
王建洪 湖南湘山律师事务所
王艳蕾 湖南武超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有关人选有异议,请向炎陵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炎陵县人民政府将按程序聘任,不再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31-26226271。
炎陵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炎陵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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