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炎陵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入围体检人员公示及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3 10:54来源:县委组织部浏览次数:字体:[ ]

  2018年炎陵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核已于6月29日完成。根据《2018年炎陵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2018年7月3日、4日、5日三天。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结束后,根据《2018年炎陵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请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经查实后不影响入围的人员于2018年7月6日(星期五)早上07:30前到达株洲市西苑宾馆(株洲市天元区西苑路39号)一楼大厅集中参加体检,不再另行通知。截止07:30时没有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请考生注意休息,切勿饮酒,保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遵守招聘纪律及医院相关规定,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与体检无关的物品,考生亲属、朋友等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更不得与相关人员接触,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6.请考生自行安排好行程,按时参加体检,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系电话:0731-26230205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  0731-22979560;

  炎陵县纪委监委  0731-26222372;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附表:2018年炎陵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炎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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