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炎陵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09:18来源:县司法局浏览次数:字体:[ ]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不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通知》(株政〔2021〕4号)和《关于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助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实施方案》(株政办函〔2022〕29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10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

  (二)年龄在25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三)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四)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

  (五)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六)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和违法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

  (一)监督本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向县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关系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县司法局提出监督建议;

  (三)参加本县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论证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对本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五)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对本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六)承担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三、选聘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的方式,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即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单位推荐4名,邀请行业协会负责人、企业家4名,共计10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推荐

  1、个人报名:请登录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yanling.gov.cn/)人事招考栏自行下载《炎陵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填写有关情况后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扫描件)从以下两种提交方式中任选一种进行提交。

  (1)邮寄。收件人地址:炎陵县霞阳镇坎坪路7号炎陵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收,邮政编码:412500;

  (2)电子邮件。电子邮箱:ylzfjd01@163.com。

  2、单位推荐:炎陵县司法局向县政府有关部门下发商请推荐函,由部门推荐各自领域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单位组织被推荐人员填写《炎陵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集中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给县司法局。

  3、定向邀请:炎陵县司法局定向从行业协会中邀请一定数量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企业家进入监督员队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11日,联系人:魏佳佳,联系电话:26221175。

  (二)资格审查

    县司法局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请相关部门对拟聘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全面审查结果报请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发放聘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经县政府批准,颁发炎陵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五、聘任期限

  炎陵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2年。届满后需要续聘的,按相关工作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动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炎陵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仅能在县司法局组织下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不得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二)炎陵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活动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县司法局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三)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职情况,报经县政府同意进行调整。



炎陵县司法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炎陵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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