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第四季度第一批安全生产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公示
2020年第四季度炎陵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现公示如下:
具 体 处 罚 情 况 | |||||
序号 | 日期 | 企业名称及单位负责人 | 主要违法违章事实及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书号 |
1 | 2020.9.23 | 炎陵县中村乡梅岗村木材加工厂 沈新忠 | 2020年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炎陵县中村乡梅岗村木材加工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木材仓库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严禁烟火”。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规定 | 0.02 | (湘株炎陵)安监执法大队罚当单〔2020〕ylxdjm12号 |
2 | 2020.9.23 | 炎陵县中村乡梅岗竹木加工厂 李观辉 | 2020年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炎陵县中村乡梅岗竹木加工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拉丝车间未设置“机械伤人”安全警示标志。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规定 | 0.03 | (湘株炎陵)安监执法大队罚当单〔2020〕ylxdjm13号 |
3 | 2020.9.23 | 炎陵县中村乡兴发竹木加工厂 彭邦平 | 2020年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炎陵县中村乡兴发竹木加工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未设置“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规定 | 0.02 | (湘株炎陵)安监执法大队罚当单〔2020〕ylxdjm14号 |
4 | 2020.9.24 | 炎陵县飞鸿玻纤有限公司 龙正荣 | 经检查该企业未按规定时间上报8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月报表,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 | 0.02 | (湘株炎陵)安监执法大队罚当单〔2020〕ylxdjm15号 |
5 | 2020.9.24 | 炎陵县美兰竹木制品厂 肖美兰 | 经检查该企业未按规定时间上报8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月报表,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 | 0.02 | (湘株炎陵)安监执法大队罚当单〔2020〕ylxdjm16号 |
6 | 2020.9.24 | 炎陵县青华竹木制品加工厂 周泉青 | 经检查该企业未按规定时间上报8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 | 0.02 | (湘株炎陵)安监综合监管罚当单〔2020〕ylxlyg7号 |
7 | 2020.9.25 | 炎陵县腾达果蔬包装厂 汤海飞 | 经检查该企业未按规定时间上报8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 | 0.02 | (湘株炎陵)安监综合监管罚当单〔2020〕ylxlyg8号 |
8 | 2020.9.28 | 炎陵县策源乡家友楠竹加工厂 张家友 | 经查该厂拉丝车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当心机械伤人”“严禁烟火”等标识),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规定 | 0.05 | (湘株炎陵)安监执法大队罚当单〔2020〕ylxdjm17号 |
9 | 2020.9.28 | 炎陵县水口镇平发木材加工厂 何晓林 | 2020年9月28日,在对炎陵县水口镇平发木材加工厂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厂生产车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规定 | 0.05 | (湘株炎陵)安监综合监管罚当单〔2020〕ylxthh1号 |
10 | 2020.9.29 | 炎陵县十都镇兄弟木材加工厂 罗玉荣 | 2020年9月29日,在对炎陵县十都镇兄弟木材加工厂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厂生产车间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规定 | 0.05 | (湘株炎陵)安监综合监管罚当单〔2020〕ylxlyg10号 |
11 | 2020.9.29 | 炎陵县十都诚信超市 唐日胜
| 2020年9月29日,在对炎陵县十都镇执法检查中发现经营店面内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规定 | 0.05 | (湘株炎陵)安监烟花爆竹罚当单〔2020〕ylxlzy4号 |
12 | 2020.9.29 | 炎陵县十都平昌竹制品厂 罗晖 | 2020年9月29日,在对炎陵县十都平昌竹制品厂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厂生产车间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规定 | 0.05 | (湘株炎陵)安监综合监管罚当单〔2020〕ylxlyg9号 |
13 | 2020.9.29 | 湖南省邵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陈衍凡 | 2020年9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湖南省邵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未设置“严禁烟火、有限空间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规定 | 0.05 | (湘株炎陵)安监执法大队罚当单〔2020〕ylxdjm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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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9.29 | 炎陵宏石建材有限公司 刘杰 | 2020年9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炎陵宏石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开展了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但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内容。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第四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 | 0.05 | (湘株炎陵)安监执法大队罚当单〔2020〕ylxdjm19号 |
15 | 2020.10.19 | 炎陵县鑫源环保炭加工厂 廖希平 | 经检查该企业未按规定时间上报9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 | 0.05 | (湘株炎陵)安监执法大队罚当单〔2020〕ylxdjm20号 |
16 | 2020.10.22 | 炎陵县船形乡飞翔木业加工厂 余欠辉 | 经检查该企业未按规定时间上报9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 | 0.05 | (湘株炎陵)安监执法大队罚当单〔2020〕ylxdjm21号 |
17 | 2020.10.28 | 炎陵县横溪江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刘杰 | 经检查该企业未按规定时间上报9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 | 0.05 | (湘株炎陵)安监执法大队罚当单〔2020〕ylxdjm22号 |
18 | 2020.10.28 | 炎陵县下村乡小兰综合商店 郭小兰 | 2020年10月28日,在对炎陵县下村乡小兰商店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店安全设施设备一台灭火器失效,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规定 | 0.02 | (湘株炎陵)安监烟花爆竹罚当单〔2020〕ylxlzy5号 |
19 | 2020.10.29 | 炎陵县下村乡同乐玲艳土菜馆 曾玲艳 | 2020年10月29日,在对炎陵县下村乡同乐玲艳土菜馆执法检查中发现该经营场所楼顶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规定 | 0.02 | (湘株炎陵)安监综合监管罚当单〔2020〕ylxlyg11号 |
20 | 2020.10.29 | 炎陵县下村乡远方的家民宿农家乐 项和清 | 2020年10月29日,在对炎陵县下村乡远方的家民宿农家乐执法检查中发现该经营场所楼顶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规定 | 0.02 | (湘株炎陵)安监综合监管罚当单〔2020〕ylxlyg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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